2018年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第十七期)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清城)食药监药当罚【2018】68号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信和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信和堂药店 | 91441802MA4UK7X2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王心文 |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7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7日) |
2 | (清城)食药监食罚【2018】12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星飞哥饭店经营的花生油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案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星飞哥饭店 | 92441802MA4X1EP74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刘少飞 | 当事人经营的花生油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处以:警告、罚款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10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10日) |
3 | (清城)食药监食当罚【2018】147号 | 清远市好来登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案 | 清远市好来登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9144180275451201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徐伟希 | 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7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7日) |
4 | (清城)食药监食当罚【2018】142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鲜馋后饱餐饮店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鲜馋后饱餐饮店 | 92441802MA51RDJJ8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钟文基 | 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5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5日) |
5 | (清城)食药监食当罚【2018】144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湘鲜鱼粉店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湘鲜鱼粉店 | JY24418020069190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蒋福华 | 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5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5日) |
6 | (清城)食药监食当罚【2018】137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大椰小食店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大椰小食店 | JY24418020015425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王国超 | 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6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6日) |
7 | (清城)食药监食当罚【2018】139号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锦元哥茶餐厅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案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锦元哥茶餐厅 | JY24418020026108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罗观锦 | 当事人使用的餐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6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6日) |
8 | (清城)食药监食当罚【2018】62号 |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维港东门店涉嫌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案 |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维港东门店 | 914418023248468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唐静 | 当事人涉嫌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 自动履行 (2018年9月13日) |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