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共3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具体包括糕点、肉制品、食用盐共71批次食品样品,经检验,抽样产品检验项目均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3933611。
(注:不合格项目结果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